

赵美心
西班牙一名女员工因多次提前到岗,近日被公司以“严重不当行为”为由解雇。这一决定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为合法。
该员工22岁,就职于西班牙阿利坎特的一家快递公司。根据劳动合同,其正式上班时间为早上7:30。然而自2023年起,她长期提前约40分钟到岗。在多次收到口头提醒和书面警告后,她仍连续违规19次,甚至曾出现在人未到岗时,先通过公司应用程序远程打卡的行为。
此外,她还涉及另外两项严重失信行为:未经公司许可出售旧车用电池,以及离开工作地点数公里后才记录下班打卡,明显违反出勤制度。
快递公司的运营依赖流程化协作。该员工的特殊行为不仅打乱了团队分工节奏,也给其他同事造成心理压力,影响了整体工作秩序。最终,因其屡次无视管理指示,上司失去耐心,以“严重不当行为”为由将其解雇。
该女子随后向阿利坎特社会法院提起上诉,坚持认为解雇不合理。法院在判决中指出,该员工的问题并非简单的“过度准时”。她反复无视管理层指示,拒绝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,影响了团队正常运作,违背了雇佣关系中的基本忠诚义务。
根据《西班牙工人法典》第54条,法院最终判决解雇合法,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赔偿。
西班牙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有严格规定: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,每天不超过9小时,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的出勤时间。加班需满足“员工自愿、提前获得批准、年度总计不超过80小时”三项条件。公司有权通过相关制度,规避非约定工作时间可能带来的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