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赵美心
近日,辽宁葫芦岛一处海边码头,有人将大米倾倒进海中,参与者声称这是在“放生”大米。此前,诸如“放生矿泉水”等行为也曾被曝光,这些举动均引发了公众对资源浪费的质疑。
对此,中国佛教协会明确指出,根据佛教教理,大米是植物的种子,不具有心识;矿泉水亦没有生命,两者均属于“无情之物”,并不在“有情众生”之列。因此,对大米和矿泉水而言,并无所谓“杀生”与“放生”之说。
佛教协会强调,此类“放生”大米、矿泉水的行为,不仅完全不符合佛教的教理教义,而且与佛教所倡导的惜福惜物、珍爱资源的理念背道而驰。这些做法既违背了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,造成了粮食与资源的直接浪费,还可能对环境产生危害,实属折损福报之举。
佛教中所说的“放生”,本意是指解救可能被宰杀、面临生命危险的动物,并将其释放到适合生存的自然环境中,以保存和延续其生命。这一传统源于佛教“无缘大慈,同体大悲”的精神,并受《梵网经》“不行放救戒”的教义指导。
佛教界对此类行为坚决反对,并呼吁社会大众不要曲解和滥用“放生”之名,以免误导公众,造成不良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