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车充满后不挪车被收438元停车费 车主起诉车企

近几年新能源车逐渐盛行,路上也出现了很多专门供新能源车充电的充电站。其中一些充电站为了避免车主将其当做车位使用,会在充电充满后征收较大额的“超时占位费”。

近日,一位新能源车车主顾女士在一次充电中支付了546.85元,其中包含108.45元的充电费以及高达438.4元的超时占位费(充电结束后占位94分钟)。

由于超时占位费数额较大,顾女士向车企表达了不满,希望能够退款。在与车企协商无果后,她一怒之下将车企起诉到法院,要求退还超时占用费438.4元。

法院一审驳回了顾女士的诉请,顾女士不服,于是再次提起上诉。

二审法院认为,本案中超时占位费并不存在收费过高的情况,无需进行调整,因此维持原判。

不知道你觉得“超时占位费”的设计合理吗,是否需要征收如此高额的费用呢,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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